户籍地在甘肃,在东区购买了房屋,本人在东区税务局工作,想办理本人及子女的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什么?
根据《西宁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省外户籍人口在西宁市拥有合法房产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落户。所需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 2、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 3、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971-817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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