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登录 注册

中文 | English |

您的当前位置:首 页 > 在线咨询

您的提问号(20190617224732940102) 提问时间:2019-06-17 22:47:32

您好,我是2017年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房子归我个人所有,房产证也已更名!当时前妻户口在此房子上,我是外地的,户口没迁过来。当时,她因为没地方落户,所以户口暂时在这个房子上,等她有房子了就迁走!我等了两年,最近我要迁户口,一查,她还没迁走。我随即联系她的同事,转告他让她尽快迁走,她也同意端午节后迁,但是过去半个月了快,今天去查还没迁!我和她属于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电话都没有!另外,派出所说必须有离婚证,我只有判决书,因为走的法院,不是民政局!还必须原件,我的原件办房产时交给不动产了,请问复印件行吗?另外,请问,怎么让她迁走?能不能把她挂空户,我已经通知她了,她不迁,耽误我落户啊!!!咱们公安机关能不能帮忙催下?谢谢!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户政大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6-18 10:35:24

你这个可以拿房产证、门牌证、购房发票、户口本直接去派出所申请迁入,但前提是必是原房主要迁走。详细请咨询6277110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我要提问”。

评价: (输入内容长度限300个字符,含标点,当前字符数为0)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