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7年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房子归我个人所有,房产证也已更名!当时前妻户口在此房子上,我是外地的,户口没迁过来。当时,她因为没地方落户,所以户口暂时在这个房子上,等她有房子了就迁走!我等了两年,最近我要迁户口,一查,她还没迁走。我随即联系她的同事,转告他让她尽快迁走,她也同意端午节后迁,但是过去半个月了快,今天去查还没迁!我和她属于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电话都没有!另外,派出所说必须有离婚证,我只有判决书,因为走的法院,不是民政局!还必须原件,我的原件办房产时交给不动产了,请问复印件行吗?另外,请问,怎么让她迁走?能不能把她挂空户,我已经通知她了,她不迁,耽误我落户啊!!!咱们公安机关能不能帮忙催下?谢谢!
你这个可以拿房产证、门牌证、购房发票、户口本直接去派出所申请迁入,但前提是必是原房主要迁走。详细请咨询627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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