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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6-14字体:

青海省公安厅党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表彰大会精神,引导广大民辅警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为动力,弘扬英模精神,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要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紧跟公安部党委、公安厅党委步伐,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政治轮训、主题党日等载体,在组织聆听全省公安英模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出学习贯彻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表彰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好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助力提高全体民辅警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通知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发挥英模示范效应,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要坚决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深入学习全国和我省受表彰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公安英模对公安队伍的激励鼓舞作用,树立注重实绩、突出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持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讲好警察故事,弘扬英模精神,大力营造学英模、争先进、创一流的良好风尚,切实将英模力量转化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精神支撑,更好地把全警思想统一起来,士气鼓舞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政治责任,推动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完成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重大政治任务。要注重把学习宣传贯彻表彰大会精神与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和“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政治安全首位标准,强化底线思维,持之以恒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各类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纵深推进“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化解,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实践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